古代韩非批孔言论注译及秦始皇的助手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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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ser1 | 时间: 2023-9-15 11:12:02 |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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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5 11:12:0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非,战国末期韩国人,约生于公元前二八0年,死于公元前二三三年。韩非和李斯(后为秦国的相)都是荀子的学生,李斯自己认为不如韩非。
01
韩非
韩非看到韩国日渐削弱,曾多次上书劝谏韩王,任用贤人,富国强兵,韩王不能采用。《韩非子·问田》记载,有个堂溪公劝告韩非,不要得罪昏君权臣,以免遭受祸害,并举例说,吴起被支解,商君被车裂,都是“没有遇到明君的原故”。他说:“我认为立法术,设制度,是对老百姓有利的,所以我不怕昏君的伤害。”可见他改革的决心是非常大的。

韩非著书十余万言,传到秦国,正合秦国的需要。秦始皇赞叹不已,说:我如能见此人,和他在一起,就是死了也安心。因此急攻韩,以期得到韩非。公元前二三三年,韩王令韩非到秦国。不久,由于李斯和姚贾的陷害而死。
韩非对儒家的复古主义和仁义学说进行了尖锐地批判,他继承了荀子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并进一步提出“参验”的观点
,即用观察和检验的方法,来确定知识的真伪、言论的是非。他舍弃了荀子那个易被误解的“礼”的外壳,而直接讲法。
“法”是成文的法律,人不分贵贱都须遵守。“术”是国君根据法令控制官吏的手段,用术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国君之手。“势”是权威,是势力,有了“势”才能保证“法”、“术”的实行。
这种理论成为秦始皇统领中原建立封建集权制国家的指导思想,对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他的学说,企图通过严厉的刑法压制人民,也反映了地主阶级的残酷的本性。

韩非的著作有《韩非子》五十五篇。他的事迹见于《史记·申韩列传》。
(一)反对复古生义
韩非反对儒家的复古主义。
而韩非的锋刃更为

利,说服力更强。他善于引据历史,指出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特点,历史不会重演,古道不能照搬,因而提出,“论世之事,因为之备”(研究当时社会的情况,因而作出相应的措施。)的无可辩驳的结论。
他和荀子一样打出“法后王”的旗帜,但他所要“法”的后王是当代之王,不再是荀子所说的三代之王,比荀子更有进步意义。韩非认识到社会是不断发展的,这一点非常可贵。但他还不能完全正确地去认识历史,他的历史观还是英雄史观,认为英雄创造历史,不是奴隶们创造历史。

(二)斥儒家“乱法”“乱世”,不事农战
“儒以文乱法”是韩非对儒家罪行的一个高度概括。
这里所说的“文”,就是指仁、义、礼、乐等儒家的理论。因为这一套理论,在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历史时期起着开倒车的作用,曾被前期法家商鞅给以批判和打击。到了战国末年,即奴隶制社会行将全面崩溃的前夕,儒法斗争便更加激烈。
集法家之大成的韩非,生当此时,在对儒家的战斗中,冲锋陷阵,不遗余力,痛斥儒家“不耕褥”“不守战”,只能“乱法”“乱世”,是危害社会的“五蠢”之一。他不仅批判一般的儒家,而且把矛头直接指向了他们的老祖宗孔丘。他对儒家的猛烈批判,为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提供了舆论准备。
(三)主张“刑不阿贵”,反对法律的等级制
韩非在商鞅“刑无等级”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刑不阿贵”,即“刑过不避大臣”的法律原则,这是可贵的。池抨击“刑不上大夫”的法律等级制,指出把刑罚、诛杀只用于“卑贱”,就使“民绝望无所告想(诉)”。

“刑不阿贵”的主张,有利于加强君主的权力、确立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对我国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起了促进作用。但我们决不可因此就误认为韩非的意思是要使劳动人民与统治阶级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韩非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还是残酷压制的。
(四)批判“仁义”和“孝饰”
儒家学派拼命鼓吹“仁义”。孔丘
说的
“克己复礼为仁”,就清楚地表明他们宣扬“仁义”的目的是要恢复奴隶制社会。儒家学派拼命鼓吹“孝悌”,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犯上作乱”也就是防止人民对统治者的反抗。
韩非对儒家的“仁义”和“孝惮”作了不少的批判,指出了“仁义”“孝悌”的迂阔而不可“用于今”,用“仁义”治国,其危害“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提倡“孝悌”,就会损害国家的利益。但他没有也不可能触及“仁义”、“孝悌”的本质。

02
秦始皇的得力助手李斯
一天,李斯把他对天下形势的看法,讲给老师听,他说:时代正处在一个大变革时期,诸侯割据的分裂局面,不可抗拒地要改变,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必然要建立。荀子见他已学到了法家理论,很是高兴。红霞初照,朝阳上升。李斯这个新兴小地主出身的年轻人物,充满胜利信心,怀着统领天下的雄才大略,西进秦国。
公元前二四七年,李斯到了秦国,这时庄襄王死了,赢政(即秦始皇)已经即位。他向秦始皇描绘了“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的宏伟蓝图,进一步分析了关于天下必然合并的历史趋势,并且说:秦国已具备条件,六国实际上已降到秦的郡县地位了。凭着秦国的强大和秦王的才干,可以象炊妇扫净灶头一样,足以吞没诸侯,完成天下一统的大业。”他指出:“这是经过长期努力使之发展起来的大好形势,不能缓失良机呵!”
秦始皇高兴极了,立即拜他为长史。后来,由于他的建议产生了卓著成效,秦始皇又任用他为客卿。

但是,秦国的奴隶主旧贵族,对李斯这样的法家人物受到重用,很不舒服。他们搞了一个“逐客”的阴谋,整天在秦始皇面前拨弄是非,千方百计要把这批从别国来的法家人物全部赶走。
李斯一眼看穿了这个大阴谋。
他马上向秦始皇上了著名的《谏逐客书》,宣传实行客卿制度的好处
。他用孝公任商鞅而“移风易俗”、“国以富强”,惠王用张仪而使六国“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唯“强公室,杜私门”,“使秦成帝业”的事实,说明由于秦国任用了这些著名人物,采取了打击旧贵族的措施,才使秦国开拓了疆土,成就了霸业。
他怒斥了旧贵族对法家的攻击和诬蔑,深刻地指出:“泰山不辞细土,才这样高大,河海不择细流,才如此深速。不问是非曲直,不是秦国人就驱逐出境,让他们替别国去出力,那就等于借兵给寇仇,送粮给盗贼,帮敌人的忙。”

李斯的书简,秦始皇看了,觉得很有道理,便立即撤消了“逐客令”,一次势力的进攻终于被粉碎了。此后,李斯屡建功勋,被提升为廷尉(全国最高司法长官)。
他所拟定的六国的“远交近攻”的战略方针,和先发动强大的攻势、再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建议,都得到秦始皇的赏识和采纳,成为秦始皇进行社会变革、坚决推行法家路线和完成大业的得力助手。
03
结语
随着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伴之而来的是国家体制的改革。
一次,举行朝会,秦始皇召集群臣,讨论国家体制。丞相王给居心叵测地提出了分封制。对于王给的复古论调,李斯义正辞严,据理驳斥,他说:“周文王、周武王所分封的子弟和同姓很多,后来亲属关系疏远了,互相攻打,好比冤家对头,诸侯之间讨伐得更厉害,连周天子也不能禁止。”
始皇很赞成李斯的主张,于是便否决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从组织上打击了奴隶主贵族残余势力的活动,巩固了刚刚实现的局面。

随后李斯就任了丞相。
为了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他以快刀斩乱麻的革新精神,进行了从经济到文化各个领域的大胆改革。
在文字中,他亲手编写了《仓颇篇》、《爱历篇》、《博学篇》等文字范本,通行全国,便利了文化知识的传播。另外,为了对奴隶主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实行一并管理,李斯建议,采取如下措施:除了《秦纪》以外的各国史书和儒家经典,一律烧掉(有关人民医学和农林之类的书不在此列),令下三十天后不执行的,处死刑,凡敢用儒家经典以古非今、造谣惑众的,处以死刑。官吏见而不揭发的,以同罪论处多要学法令,以吏为师。
李斯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批准。焚书令下达的当天,全国街道广场,烈火熊熊,浓烟腾空,大批儒家经典,霎时间化成灰烬。

第二年,又坑了四百六十个极端的儒生。
这些雷厉风行的果断措施,从思想上有力地打击了奴隶主残余势力的活动
。李斯后来虽然被势力五刑腰斩,但他坚决果断地实行法治的实践活动,在我国儒法斗争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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