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设施不规范?长宁检察“益”心为她 让母爱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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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eDavidHunt | 时间: 2024-5-12 07:53:07 | 母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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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2 07:53:0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门在外给宝宝哺乳时经常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部分公共场所母婴室形同虚设,没有配备婴儿尿布台、婴儿床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宝妈们的合理需求。”去年,长宁区检察院收到一条来自“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
宝妈们出行在外,是否也遇到过无处给小宝宝换尿布或者哺乳的烦恼?接到线索后,长宁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的检察官立即行动起来——

图说:整改后的母婴室。长宁检察院供图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正式将妇女权益保障纳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同年2月,《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母婴室等建设配置标准。
检察官全面梳理相关规定,制定调查方案,以医疗机构、大型商场、公园绿地等作为重点场所,深入开展排摸。经调查,检察官发现部分公共场所母婴室基本设施配备不符合标准,存在未按要求配齐座椅、洗手液、带盖的垃圾桶、安全电源插座和呼叫设备,洗手台无法供应热水等问题,无法满足哺乳期妇女或孕产妇的合理需求,妇女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建设是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摸清楚情况后,长宁区检察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指导医疗机构、文化场馆、公园绿地落实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责任,并对母婴设施未完善情况予以督促整改,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立整立改,对全区18家医疗机构、6家文化场馆及公园绿地的母婴室进行改造,全面提升公共空间内无障碍设施品质。
收到回复后,长宁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辖区母婴设施建设整改情况,积极开展“回头看”,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围绕涉案母婴室设施建设整改情况以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进行讨论并形成共识,实现协同监管、长效长治。
母亲节前夕,检察官再次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的第二次“回头看”,发现先前不合规范的母婴室内均按要求安装了热水洗手台,并配有消毒洗手液、带盖垃圾桶等设施。墙面上还张贴了“母婴室使用指南”,告知母婴室的开放时间、使用指引、应急预案等。
“改造后的母婴室为广大宝妈提供了私密、便捷的哺乳喂养空间,空间虽小,但布置得很温馨,这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保障妇女权益的履职担当。”“益心为公”志愿者在跟踪观察后发出感慨。
下一步,长宁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聚焦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长效管理,积极营造“有爱无碍”的社会氛围。
通讯员 王奕颖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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