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21日、24日、25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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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nest54 | 时间: 2024-4-26 08:47:16 |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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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08:47:16|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7月14日举行第七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21日、24日和25日举行。
根据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7月21日下午将举行扩大会议,市人大代表将听取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组讨论评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说明,以及关于《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上海市种子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数据流通交易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和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开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科技自立自强能力综合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本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及相关决议草案,决定将相关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高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书面审议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慧琳、宗明、陈靖、张全、徐毅松,秘书长谢坚钢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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