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区7家餐饮门店因食安问题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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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封笔墨止曲寂时。 | 时间: 2024-4-26 01: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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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01:58:3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讯(记者王萍)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7家餐饮企业因餐具卫生不合格、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后厨环境不卫生等食品安全问题被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被查处餐饮门店
一、北京天和晟京门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天和晟。经抽样检测发现当事人存在餐具卫生不合格未保持餐具饮具清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北京鑫源新新餐饮店,招牌名称新新餐饮店。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北京红心梓晨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无。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四、北京西域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兰州拉面。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五、北京双峪建永商店,招牌名称建永商店。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六、北京景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巫山烤鱼川湘菜。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地面不洁、墙壁油污的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七、北京清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牛喜韩石锅拌饭。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地面不洁、墙壁油污的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编辑 王琳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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