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一工业强县慈溪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方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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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烛光透影 | 时间: 2024-4-24 21: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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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4 21:33:5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慈溪市
按租赁住房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年,且每年每套不高于1200元的标准,对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单位进行奖补——近日,浙江第一工业强县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筑局出台《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破解保租房良性运行难题。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去年11月发布的2022年“中国工业百强县(市)”,宁波慈溪市位居全国第6位,浙江省首位。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慈溪市省外流入人口超过70万,城区人口超过100万,已跻身大城市行列。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为进一步推进保租房发展,慈溪市近期出台相关奖补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明确,可申请奖补的项目范围为: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运营期不少于10年,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不少于50套(间);改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运营期不少于8年,改建后的规模不少于30套(间)。
奖补标准为,按租赁住房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年,且不高于1200元/套(间)·年的标准予以奖补,同一房源年度内仅可奖补一次。补贴起始时间计算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认定的房屋租赁起始时间为准,最早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据宁波市住建局数据,截至目前,慈溪市已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3.6万余套(间),其中民营企业自行投资筹建占比超过94%,慈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62个,涉及民营企业运营机构超过50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可以调动民营建设主体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化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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