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结婚、生育、产假政策标准,看这一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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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尘一醉梦千年° | 时间: 2024-3-23 11:13:07 | 母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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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11:13:0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在上海结婚生子,这些落到实处的东西一定要知道。还不了解上海结婚、生育、产假政策的,看这一篇就够了。
一、在上海结婚


Ø 结婚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均不是上海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只要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纸质户口簿、身份证,在本市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Ø 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4、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还应当提交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Ø 结婚登记预约入口:
关注【上海本地宝】,点击底部菜单栏【微信办事】,选择【婚姻登记】,获取上海结婚预约登记入口、婚检指南。

Ø 婚假天数: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上海的婚假天数一共为10天。
Ø 休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吗?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二、在上海生育


Ø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两个半月产前假:
1. 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2.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
Ø 产假+生育假: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的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另外,根据上海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还可以再享受上海市的60天生育假。所以是国家的98天产假+上海市的60天生育假=158天。
此外,女职工生育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适当增加产假。
第一种:女职工生育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第二种: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三种: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第四种: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Ø 配偶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Ø 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或者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6个半月的哺乳假。
简单来说,哺乳假指的是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或者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而额外享受的假期。
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不上班,单位应按不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性收入的80%发给工资。
Ø 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累计计算天数。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育儿假一般应当在每个周期年内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三、在上海领生育金


Ø 生育保险申领条件: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
2. 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3. 从业妇女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或者原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Ø 生育医疗补贴标准:
生育金=生育医疗补贴+生育生活津贴
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200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000元计发;
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含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700元计发;
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含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500元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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