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 | 兰志红: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实现“幼有所育 幼有善育”

[复制链接]
作者: 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 | 时间: 2024-1-24 16:55:39 | 母婴|
0 51

1966

主题

1966

帖子

5898

积分

研究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898
发表于 2024-1-24 16:55:3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福建民盟)
                            在我国人口发展战略背景下,“二孩”“三孩”政策相继实施,0到3岁婴幼儿托育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刚需”。如何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实现“幼有所育 幼有善育”,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
“2023年11月,《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在社区布局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等服务向社区延伸下沉’。《‘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亦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多项政策的出台,逐步明晰了发展普惠式托育的有效路径。”在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民盟福建省委会委员、福州市委会副主委、鼓楼区政协副主席兰志红带来了一份《关于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

福建省政协委员、民盟福建省委会委员、福州市委会副主委、鼓楼区政协副主席兰志红 张晓玲 摄

兰志红委员表示,截至2023年11月底,福建省可提供托育机构3152家,托位数157776个,千人口托位数 3.76个,超额完成全省千人口托位3.5个的年度目标,但各地市完成情况不够均衡。在各地中心城区,因现有可利用空间资源有限等因素,客观上制约了托育服务的发展。
“为扩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建议需进一步丰富‘托’元素,全力构建符合城区发展需要的普惠托育体系。” 兰志红委员表示,要以扩大供给为目标,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聚焦优化托育机构布局,统筹考虑区域人口规模结构、托育服务供需和环境区位条件等情况,开展托育机构的选址评估,以提高托位供给精准度和适配度。同时,探索将托育服务设施社区覆盖率等指标纳入年度目标,有效增加普惠托位供给。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可参照上海等地做法,推动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议以2023年新出让城区地块为试点,对照托育机构建设标准,为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预留发展空间,打造托育服务标准化示范样板;对于已建成且无托育配套的小区,可在社区布局嵌入式设施,通过引入社区商业合伙人的方式,在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现有服务设施基础上叠加托育服务功能,打造涵盖婴幼儿托育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
“为主动应对2024年学龄人口峰值拐点的变动趋势,建议推广‘托幼一体化’模式。通过在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等方式,将托育服务纳入普惠性幼教体系;动员各地市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内部开展托育服务。” 兰志红委员还表示,要将每年拟新增的普惠托育项目列入县区以上政府为民办实事清单,增加一定比例的财政预算,重点推进托幼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办托,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托育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多措并举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宣传部
关注福建民盟
与您同心同行

来源: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