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领导没有讨论过所以没有陪产假?广西北流:已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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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马行空 | 时间: 2024-1-16 15:19:01 | 母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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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6 15:19:0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有网友反映其工作所在医院“因为领导层没有讨论过,所以没有育儿假、陪产假”,广西北流市网友留言回复办1月16日回复说,卫健部门已责令涉事医院落实整改措施,医院将根据该网友夫妻的需要灵活安排休假。此外,将组织医院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熟读有关文件要求,并根据医院实际认真执行,尽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3年12月21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其于2023年10月30日咨询其所在医院相关部门后得知,可以享有10天的育儿假(目前小孩2岁),就走手续休了5天育儿假。2023年12月11日他想把剩余5天育儿假过完,被告知此前使用的假期只能按公休,后面的5天假期只能按事假。该网友称,医院分管副院长表示,医院没有育儿假的说法,“你说的那个文件我还没看过,要我看过之后和医院领导层讨论过后才能决定”。
该网友称,2023年12月13日妻子分娩二孩,他拿假条去请陪产假,被另一副院长告知医院没有陪产假,因为还没经领导层讨论。
2024年1月16日,北流市网友留言回复办回复说, 根据2022年3月24日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上述回复表示,卫健部门已责令涉事医院落实整改措施:“医院将根据您夫妻的需要灵活安排您休假”,对于涉及医院职工福利有关政策,下一步,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熟读有关文件要求,并根据医院实际认真执行,尽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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