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为什么能成为年轻人的知心大大?原因竟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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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than.wu | 时间: 2023-10-5 01:17:38 | 英语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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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5 01:17:3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脏脑丸

来源/ONE文艺生活(ID: one_hanhan)

家人们谁懂啊,快60岁的余华在韩国开签售会,现场人山人海,全是头发五颜六色的年轻人。



甚至有人为了签售会通宵排队。

当事人表示自己从来没追过星,为了余华老师,喜提追星同款露天地铺。



其实在我们的印象中,作家、学者都让人感觉很有距离感。

怎么到余华这儿,大家反倒一窝蜂地往上扑呢?

今天咱们就抛开大作家的光环,聊聊余华为啥那么招年轻人喜欢。



要说余华签售会现场那么多人,个个都爱看书,谁都不会信。

有点文化、没点文化的年轻人都爱去余华的签售会,是因为余华太有梗了。

天天把旁边的翻译老师逗得嘎嘎乐,网友都担心韩国人看余华很不错,申遗余华是韩国的。



读者想要他签个“暴富”,结果他让人家心有“抱负”。

人家说自己考上研了想让他签个“发财”,结果余华假装只听了前半段,签了个“好好学习”。



好不容易顺了读者一回,签了人家想要的“一辈子不上班”,结果又在扉页“夹带私货”,祝人家在家里上班。



余华这小老头往签售桌一坐,看着只是个没有感情的签字机器;

敢情脑袋一直飞速运转,把每一个读者都冒犯得恰到好处,相当幽默



合理怀疑余华是在报复工作,或者是在报复读者,毕竟读者也没少冒犯他。

上回在韩国的签售会,有人带了加缪的书,还有人带了莫言的书请他签名。

给余华乐坏了,提笔就来。

在余华的心里,余华从来都不只是余华,他是余·加缪·莫言·专业代签·华。




而且网友说他是“专业代签”,估计他本人已经知道;

毕竟网上关于余华的梗,他自己是一个也没落下。

网友说他长得像一只小狗,他转身把头发剪了,“看你们还说我不”。

不过最后还是放弃无效挣扎,接受了这个设定,还调侃自己参加活动穿西装,是潦草小狗穿西装。



有人问他为啥给自己的作品《活着》打9.4分,还以为精确到零点几,有什么讲究呢。

结果余华表示,豆瓣抄的,我也不会。



余华跟大家没有距离,还真不是装模作样跟年轻人玩几个网络梗。

余华跟年轻人是真的彼此共情,双向奔赴。

别的不说,你就看签售会上余华那个上班如上坟的表情,满脸写着“不想干活,但又不得不干”,每个打工人看了都深深共情。



大雪天去学校里讲座,看着座无虚席的会场,余华上来第一句话:

“这么大的雪,我是你们我就不来了。”

其实作为长辈,尤其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长辈,最爱用出生年代来划分彼此,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地位,为自己的不理解找借口。

但不管年轻人在余华面前怎么群魔乱舞,也没从余华嘴里听到过“你们这一代”“你们90后”之类的话。

年轻人爱找余华玩,是因为余华不端着。

而余华愿意和年轻人玩梗,是因为他懂年轻人的累。



余华是最懂偷懒的作家。

我们都听过余华(据说是编的)换工作的故事:

那个年代的人找工作都找多金的,余华偏偏看上可以天天在路上闲逛的。

余华在做人上也偷懒,能松弛着就绝对不端着。

有个外国记者采访他,问他中国作家和法国作家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余华用最严肃的表情说了句最具“脑筋急转弯”风格的答案:

“法国作家用法语写作,中国作家用中文写作。”



余华在写作上也不端着,不爱用华丽的词藻,都是最生活化的比喻。

他写福贵的丧子之痛: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余华就好像是对“装腔”过敏似的,抗拒文学赋予他的任何光环。

所以他看得见福贵的痛苦,知道福贵会说,像盐。

也看得见年轻人的累,作为一个在以奋斗为主旋律的年代出生的人,他却能理解年轻人为什么想躺平。

当别人请他评价年轻人“不上进只上香”的时候,他说上香也是一种上进。



他知道过去的经验在这个时代已经不奏效。

年轻人问他自己该看什么书,他说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

年轻人问他怎么平衡创作和生活,他没有侃侃而谈自己的经历,只是说累了就休息。



余华给自己的书起名《活着》,因为他知道“活着”这个词对普通人的意义:

活着不是喊叫,不是进攻,是忍受。

余华是清醒的,醒着的人往往最痛苦,每天觉得自己深陷其中,却无力改变;

余华的作品看上去也是这样,《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一个比一个致郁;

可余华本人,偏偏是最快乐的。



我们都知道余华和史铁生是好朋友,史铁生失去双腿后,所有人都避免跟史铁生说“走”和“跑”之类的字眼,生怕刺痛他。

只有余华对他说:“铁生,咱们去踢球啊!”

余华剃掉区别对待的眼光,真的带史铁生去踢球了。

让史铁生当守门员,不是因为他跑不动,而是他坐在轮椅上看着病病歪歪的,没人敢往他那踢球。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按照这个逻辑,余华对生活爱得不要太深;

他的态度就是:命运扼住了我的咽喉,那我就跟命运玩窒息play。

余华的《活着》是公认的致郁大作,多少人看完都怀疑人生,好几天都缓不过来。

但余华偏偏说福贵不是悲剧人物,他是个积极的人物。

最开始余华是用第三人称写这部小说,结果根本写不下去。

因为从旁观者的角度看,福贵除了苦难,他一无所有。

换成第一人称,不去在乎别人的看法,余华才发现福贵拥有过很多,反而很快就写完了。

“人生的价值是属于自己的感受的,不属于别人的看法。”余华太懂这一点了。




余华接地气、爱玩梗,也是因为他不是那种为了让别人高看一眼,就给自己找麻烦的人。

所以他活得很轻松。

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不太熟悉这个作家,坐在书店的地砖上看完了《活着》。

那时候我就想,他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作家,故居被当成纪念馆,已经不在人世。

后来网络发达了,知道余华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大作家,而且还活着。

但越了解他,就越觉得他身上的特质早已耀眼得遮盖了他的文学成就。

早年火过很多关于自由的词,财富自由、车厘子自由、奶茶自由……

或许,我们一直在追寻的,是一种第三人称审视下的自由。

余华最了不起的,是他一直真实简单地去写作,真实简单地去生活。

他让我们看见了,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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