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听之”的君臣关系:春秋战国时期从“尊贤”到“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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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jifahudu | 时间: 2023-6-2 19:02:36 |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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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 19:02:36|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卫鞅所活跃的时代稍晚于吴起,由于记载的缺陷,我们已不能探究在吴起到卫鞅之间君主对士的态度做了什么具体的变化,夫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挠拣而不辟者,此吴起余教也,臣不能为也。前脉形埊之险阻,决利害之备,使三军之士不迷惑者,巴宁、爨襄之力也。县赏罚于前,使民昭然信之于后者,王之明法也。见敌之可也,鼓之不敢待倦者,臣也。王特为臣之右手不倦赏臣何也?若以臣之有功,臣何力之有乎?”王曰:“善。”于是索吴起之后,赐之田二十万。巴宁、爨襄田各十万。”(《战国策·魏策一》)
公叔痤所尚的贤正是上文所讨论的吴起详解战国早期出仕型士人的典型——吴起,公叔痤将自己可以战胜的功劳归功于“吴起遗教”,而魏王也对吴起后人进行了封赏,这样的一种高风亮节也可以说是公族一方进行的反思,我们并不能说这种反思促使公叔痤有了劝谏魏王对卫鞅“以国听之”的举动,但却可以窥见在吴起以后的时代里,公族中出现的尚贤者也是逐渐在接受游士的才能为国家所带来的影响的。

尽管对贤士的尊敬可以影响公叔痤这样的公族,卫鞅却终究没能打动魏惠文王。但礼贤下士之风不仅仅影响了中原的君主,远在西陲的秦孝公显然也意识到了贤士的重要性:
“孝公元年,河山以东彊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下令国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後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脩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史记·秦本纪》)
秦孝公的求贤政策居然写道:“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这在战国史上可以说是一大创见,诸侯招致贤士出仕本不稀奇,但与贤士“分土”却十分少见,贤士中出仕者也一般不会“尊”于国中的公族大臣。如果说此前封建阶级的“崩溃”视角关注的还是从权力地位的上移或下降的话,那么这个政策则是彻底将“能出奇计彊秦者”的地位在设计之初就看的和拥有封地、势力的公族平起平坐了,虽然二者并不能说有什么联系,但秦孝公在公叔痤“以国听之”的高风亮节上显是更近了一步,在君主礼贤下士风气之下,士人终于可以占据主要的舞台。这样的政策也吸引了卫鞅的注意: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史记·商君列传》)
在卫鞅入秦后,经过与秦孝公的讨论取得信任进行变法的故事在此便不再多作叙述了,但必须指出的是卫鞅也一如吴起一样,在其获得了君主“以国听之”的信任后同样开始有着针对公族进行的改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史记·商君列传》)
“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史记·商君列传》)
其中“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与“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还有“开阡陌封疆,而税赋平”无疑是吴起之后再一次士人执政后对公族甚至是公室的一种挑战,也与吴起一样的是,秦孝公对卫鞅也予以了极大地支持: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
在卫鞅的法令推行下去之初,也是受到了不小的阻力,甚至秦孝公的太子也触犯了法令,可以说,这也是一次公室与游士在君王之前有关信任的对抗了,而秦孝公则再次选择了“以国听之”,太子虽然没有施刑,但身为公室的公子虔与公孙贾都受到了处罚,卫鞅的变法也得以推行下去,且有了一个不错的收效。只是,卫鞅还是如吴起一样,在可以对自己“以国听之”的主君死后,遭到了贵族的反扑: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史记·商君列传》)
关于商鞅之死的具体过程从战国时就有许多版本,但无论哪初记载均将商鞅之死与贵族势力的反扑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因之也就不一一列举这些记载以考证孰是孰非了,虽然商鞅也落了个不好的下场,但他的法令却较好的传承了下去,这是战国士人在史上可考的首次系统地在一个国家进行各种制度的重建并得以保全,如果以身故而论的话,或许商鞅对公族的挑战还不算完全的成功,但是他作为士人在君王面前获取了较为平等的关系且确实有效打压并限制了公族的成就已经是历史的公论了。

“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欲,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韩非子·和氏》)
《韩非子》对于吴起、商鞅部分的总结还是比较符合历史事实的,甚至“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的说法,虽然有较强的意识形态特征但毫无疑问是点出了早期士人在施展个人政治抱负时遇到的最大阻力,这种看法绝不仅仅在于韩非一类法家学人之中,在我们之前讨论过的孔子的时代孔子就有对大夫把持朝政且自身得不到君主的重用时不满而发出的叹息,所以不仅仅是“法术之士”得不到展示自己的平台,可以说是一时士人得不到“理想的君臣关系”所共同陷入的困境,不过《韩非子》中的感叹多少有些夸张了,自吴起、卫鞅的挑战之后,能够“以布衣谒诸侯”的游士明显更多且更占据主要的历史舞台。
《韩非子》对于士人与公族对抗的历史总结是十分值得我们思考的,在此我想对战国前中期列国中我们未曾讨论过的变法做一次回顾,通过下列这些资料的堆砌与分析,我们可以更好的窥见在这一段历史发展中君主-士之间的信任程度何以不断在上升。
首先是赵国公仲连的改革,这也是一位在战国早期劝君主尚贤的公族:
“烈侯好音,谓相国公仲连曰:“寡人有爱,可以贵之乎?”公仲曰:“富之可,贵之则否。”烈侯曰:“然。夫郑歌者枪、石二人,吾赐之田,人万亩。”公仲曰:“诺。”不与。居一月,烈侯从代来,问歌者田。公仲曰:“求,未有可者。”有顷,烈侯复问。公仲终不与,乃称疾不朝。番吾君自代来,谓公仲曰:“君实好善,而未知所持。今公仲相赵,於今四年,亦有进士乎?”公仲曰:“未也。”番吾君曰:“牛畜、荀欣、徐越皆可。”公仲乃进三人。及朝,烈侯复问:“歌者田何如?”公仲曰:“方使择其善者。”牛畜侍烈侯以仁义,约以王道,烈侯逌然。明日,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明日,徐越侍,以节财俭用,察度功德。所与无不充,君说。烈侯使使谓相国曰:“歌者之田且止。”官牛畜为师,荀欣为中尉,徐越为内史,赐相国衣二袭。”(《史记·赵世家》)
然后再来看齐威王启用邹忌的改革:
“驺忌子以鼓琴见威王,威王说而舍之右室。须臾,王鼓琴,驺忌子推户入曰:“善哉鼓琴!”王勃然不说,去琴按剑曰:“夫子见容未察,何以知其善也?”驺忌子曰:“夫大弦浊以春温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醳之愉者,政令也;钧谐以鸣,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时也:吾是以知其善也。”王曰:“善语音。”驺忌子曰:“何独语音,夫治国家而弭人民皆在其中。”王又勃然不说曰:“若夫语五音之纪,信未有如夫子者也。若夫治国家而弭人民,又何为乎丝桐之间?”驺忌子曰:“夫大弦浊以春温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舍之愉者,政令也;钧谐以鸣,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时也。夫复而不乱者,所以治昌也;连而径者,所以存亡也:故曰琴音调而天下治。夫治国家而弭人民者,无若乎五音者。”王曰:“善。”驺忌子见三月而受相印。淳于髡见之曰:“善说哉!髡有愚志,原陈诸前。”驺忌子曰:“谨受教。”淳于髡曰:“得全全昌,失全全亡。”驺忌子曰:“谨受令,请谨毋离前。”淳于髡曰:“豨膏棘轴,所以为滑也,然而不能运方穿。”驺忌子曰:“谨受令,请谨事左右。”淳于髡曰:“弓胶昔幹,所以为合也,然而不能傅合疏罅。”驺忌子曰:“谨受令,请谨自附於万民。”淳于髡曰:“狐裘虽敝,不可补以黄狗之皮。”驺忌子曰:“谨受令,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淳于髡曰:“大车不较,不能载其常任;琴瑟不较,不能成其五音。”驺忌子曰:“谨受令,请谨脩法律而督奸吏。”淳于髡说毕,趋出,至门,而面其仆曰:“是人者,吾语之微言五,其应我若响之应声,是人必封不久矣。”居期年,封以下邳,号曰成侯。(《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最后,韩昭侯任用申不害的改革:
“夫一妇擅夫,众妇皆乱。一臣专君,群臣皆蔽。故妒妻不难破家也,而乱臣不难破国也。是以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莫得专君焉。今人君之所以高为城郭用谨门闾之闭者,为寇戎盗贼之至也。今夫弑君而取国者,非必逾城郭之险而犯门闾之闭也。蔽君之明,塞君之听,夺之政而专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国矣。”(《申子·大体》)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韩非子·定法》)
赵烈侯与公仲连是和魏文侯同时期的人,其时正值士地位上升的时期,其改革的主要政策也是类似于魏文侯尚贤政策的“选练举贤,任官使能”,或者近似魏成子廉洁奉公的“节财俭用,察度功德”,可以说再次印证了我们对士阶级地位上升阶段历史的讨论,这种政策在前文已经费了大量篇幅讨论,在此也就不多赘述了。
申不害和邹忌在韩、齐两国的变法则与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几乎同时,从邹忌劝谏齐威王的故事来看,君-相-政令可以如同弹琴时的大小弦音相合这种比喻显然也是在鼓励君主的集权,同时,经过淳于髡的进言,邹忌还扩展了在用人问题上“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的政策,如果说赵烈侯、魏文侯时针对人才方面的主要改革还是在“尊”这种个人意识上认可贤士的话,在这一时期,“选贤与能”的理念已经被政策化了,当“贤”与“能”作为选拔人才的原则时,“尊”、“卑”、“亲”、“疏”的观念便不会再限制着君主对士阶层的信任,以及士阶层在入仕以后与君主相处时此前不可逾越的“礼”。

由于历史记载的稀缺,我们并不能过多了解申不害改革的具体政策,但根据《申子·大体》来看,申不害是十分主张君主集权的,如果大臣的权力过大出现“一臣专君”的现象,那么“乱臣”就会“不难破国”,所以申不害的政策虽然注重于后世韩非所总结的“术”,但一定有着针对当时势力极大的公族的限制,同时,他的“术”也提倡要“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君主应该主动把握委任官吏时对其才能、忠诚等品质的考量,这同样是对旧有的“政出于大夫”的局面进行着一大挑战,而诸侯之间对此时主张君主集权而涌现的知识阶层这一套认可-信任-举用-推行改革的任用程序绝非是偶然,在这一类推行变法的大臣事例中,往往先是通过与诸侯的讨论取得了信任,而讨论的结尾诸侯往往以“悦”、“喜”这样的情绪结束,我们似乎可以断言,在君主接受了“集权”思想的前提下便与彼时作为士人的臣子形成了一种默契,推行改革的大臣虽强调着“集权”但因为他们才是这种理论的“执道者”反而与君主平等相交,在这一类大臣推行改革时可以去挑战与君主或多或少有着“亲属关系”的公族,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他们的功能。他们似不被传统尊卑有序的“臣道”束缚着,这种与国君相互信任的关系也就解释了之前引述《语丛》所提到的“友,君臣之道也。”观念的萌生。补充:正值君主礼贤下士之时,君臣师友之间的关系在被知识阶层重新讨论
战国早期可以执政甚至推行变法的士人们毫无疑问创造了介乎“友与臣”之间的“臣道”,虽然他们只处于君王一人之下,但其中不乏有人可以秉承着“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原则,甚至在大都不是本国人的前提下整治着一国的公族,虽然上述四位士人以及其所效力的秦、楚、齐、韩四国,在汉后都少为文士所称道,甚至在历史上还留下了他们的“反士思想”,但在战国的前期,这些国家的国君显然与士结成了后来文士都十分羡慕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也促使了战国成为一个“以布衣谒诸侯”的“纵横之世”,此后的战国时代里,几乎凡“士”便没有不游的,在阶级兴替发展如此剧烈的历史环境下,士与诸侯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多样了起来。
主要参考资料:
《战国策》
《史记》
《韩非子》
《申子·大体》
《语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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