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完善六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4800多亿元

[复制链接]
作者: 泪洒曦晨绝韶华ヾ | 时间: 2023-5-19 20:18:24 | 新闻|
0 19

1991

主题

1991

帖子

5973

积分

研究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973
发表于 2023-5-19 20:18:24|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朱彩云)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正优化完善并延期。在国新办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介绍了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有关情况。他表示,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物流企业税收优惠等在内的六项政策,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发布会现场。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朱彩云/摄

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这落实了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相关部署。
朱忠明介绍,今年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项:一是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保持相关优惠政策的衔接协调,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三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以上各项政策,将与现行其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形成合力。
他表示,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的因素比较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不少困难。面对新形势,要综合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的需要,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来源: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